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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​贵阳会计师事务所解释工资社保个税收回的会计分录

    作者: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【官网】 日期:2018-11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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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资社保个税收回的会计分录?

    答:通常情况下,企业都是在下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并缴纳上月的社保公积金,个税是在当期申报缴纳.这里我们假设,社保及的缴纳在工资发放之后,则发放工资时视为个税和社保的收回,应作如下分录:

    1、工资计提(应发工资数)

    借:制造费用-工资 (生产人员)

    管理费用-工资 (管理人员)

    销售费用-工资 (销售人员)

    贷: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

    2、计提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

    借:制造费用 (生产人员)

    管理费用 (管理人员)

    销售费用 (销售人员)

    贷:其他应付款-养老 / 医疗等

    其他应付款-住房公积金

    上面1和2可以合并处理,这里分开是为了说明问题

    3、发放工资时

    借:应付职工薪酬-工资 (应发工资数)

    贷:库存现金 / 银行存款 (实发工资数)

    其他应付款-养老 / 医疗等 (代扣代缴金额)

    其他应付款-住房公积金 (代扣代缴金额)

    应交税费-应交个人所得税 (代扣代缴金额)

    4、实际交纳

    借:其他应付款-养老 / 医疗等

    其他应付款-住房公积金

    应交税费-应交个人所得税

    贷:银行存款

    工资社保个税收回的会计分录?

    未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后果?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关于扣缴义务人法律责任的规定如下:

   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、保管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.

   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、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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